平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平江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,平江工业园、福寿山汨罗江风景区,县直各单位: 为加强对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,稳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,经县人民政府研究,决定成立平江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:陈 淼 县委常委、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:唐毅波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罗江伯 县发改局局长 周格华 人民银行平江县支行行长 成 员:凌荣昌 县委办副主任 吴向阳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、县人社局局长 余发根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余振之 县纪委常委、监察局副局长 朱光武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吴向前 县住建局局长 吴康乐 县科工局局长 凌 威 县农业局局长 陈劲松 县商务粮食局局长 刘日新 县教体局局长 赵取平 县卫计局局长 夏 海 县财政局局长 吴改良 县统计局局长 施卫军 县司法局局长 方定安 县民政局局长 吴尚勇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何昌美 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局长 赵淼涛 县安监局局长 凌 平 县文广新局局长 王火丁 县城管局局长 李炎平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丁四平 县审计局局长 李祝荣 县环保局局长 李立明 县水务局局长 吴竞相 县人防办主任 袁光辉 县地税局局长 罗 瑞 县政务中心主任 段曙光 县档案局局长 李剑卫 县发改局副局长 谢小林 县公安局副局长 方炳均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夏文平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贺明辉 县总工会副主席 江 河 县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 二、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,综合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的实施,研究协调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(设县发改局),由罗江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,负责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日常工作。 县发改局是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主管部门,统筹协调和综合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,监督指导、综合协调全县公共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及信用信息征集、发布和使用管理。 县政务中心是全县信用信息公开网络的日常运维机构,负责与市信息中心对接,研究制定全县信用数据规范、征信目录、技术标准,承担全县的信用信息归集、整理、发布、使用和管理工作,以及全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运行和维护,为公共管理和社会应用提供信用信息服务。 各成员单位是本行业、本系统信用工作的责任主体,按照职责分工,主动研究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有关问题,认真落实领导小组布置的工作任务,加强沟通配合和信息共享,认真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。要确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办公室和联络员,做好本单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。联络员因工作调整或职务变动等原因不能再承担联络员职责的,成员单位应及时进行调整,并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。 平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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