区政办发〔2017〕106号
关于成立屈原管理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
各乡镇、天问街道办事处、区直各部门、驻区各单位: 为了加快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,经区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,成立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。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: 组 长:田 荣 区委常委、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:彭 勇 区委区管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佘 军 区发改局局长 成 员: 孟小平 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杨 剑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湛进波 区纪委常委、监察局副局长 易新怀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柳中南 区总工会党组书记 主席 张建平 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许建明 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何 峰 区公安局副局长 邵雄辉 区发改局副局长 曹驰飞 区商务粮食和经济信息化局局长 钟孟雄 区财政局局长 胡 勇 区司法局局长 刘建云 区民政局局长 乔 罡 区国土资源局局长 陈正勇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羽翔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湛志昂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谢 亮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旺军 区税务局局长 叶先群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刘 波 区工商局局长 任 虎 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吴 慧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吴茂胜 区教育体育局局长 易雄军 区文化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徐扩勇 区农业局局长 胡 敏 区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彭志惠 区委机要保密局局长 徐 伟 营田镇镇长 李 梅 河市镇镇长 周晓明 凤凰乡乡长 杨 甜 天问街道办事处主任 办公室设区发改局,由佘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。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相应岗位人员自然递补,不再另行发文。
2017年10月16日
|